海上风电场生产准备导则 (NB/T 11366-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徐卫利、韩云科、吴赛虎、刘安、王井顺、简祖瑞、邹斯洁、王益群、石峰、郭旺、赵乐川、李嘉鑫、马建荣。
本文件规定了海上风电场生产准备工作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生产准备方案编制、生产人员培训、生产管理和技术文件准备、交通工具准备、物资准备、启动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等方面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上风电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