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化妆品中苯扎溴铵和苯扎氯铵的测定 (SN/T 5585-2024)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天津海关、天津商业大学、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起草人:陈其勇、李淑静、娄婷婷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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