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集装箱载货物鉴重规程 第3部分:集装箱载包装货物衡器鉴重 (SN/T 4952.3-2017)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人:霍明峰、林永谊、史晓峰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