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中氟唑菌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515-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青岛海关、青岛海关技术中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
起草人:郭庆龙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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