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统一IMS(第二阶段)的业务技术要求 一号多终端业务 (YD/T 4149-2022)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牧寅、张剑寅、符刚、吴彤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统一IMS(第二阶段)的一号多终端业务的实现方式。
基于统一IMS(第二阶段)的业务技术要求 一号多终端业务 (YD/T 4149-2022)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牧寅、张剑寅、符刚、吴彤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统一IMS(第二阶段)的一号多终端业务的实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