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羽毛绒与聚酯纤维混合物成分定量化学分析 次氯酸钠法 (SN/T 5290-2021)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广州海关、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李慧、张晓利、梁灌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