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产盐酸 (HG/T 3783-2021)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乳源东阳光电化厂、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高旭东、周宇华、朱长键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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