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XF 1301-2016)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 公安消防总队、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起草人:王刚、鲁志宝、罗云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一般程序对火灾原因的认定。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XF 1301-2016)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 公安消防总队、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起草人:王刚、鲁志宝、罗云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一般程序对火灾原因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