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 654-2006)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一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殷李革等
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 654-2006)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一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殷李革等
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