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2-33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9706.233-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本标准不涵盖磁共振设备预期用途之外的应用,以及磁共振设备或磁共振系统在介入过程中使用的特殊要求。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3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9706.233-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本标准不涵盖磁共振设备预期用途之外的应用,以及磁共振设备或磁共振系统在介入过程中使用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