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植物源食品中氯虫苯甲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SN/T 5221-2019)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厦门海关、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福建海关技术中心等
起草人:徐敦明、魏一婷、张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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