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动物源食品中阿散酸、硝苯砷酸、洛克沙砷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SN/T 2316-2019)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天津海关、合肥海关、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肖亚兵、崔颖、高健会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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