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 (HJ 608-201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环境污染源管理工作中的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