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HJ 1019-2019)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适用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监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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