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盐副产硫酸钠 (HG/T 5560-2019)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
起草人:廖荣、董明甫、曾尚平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