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电子电工行业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5部分:电机制造专用设备 (SN/T 3480.5-2019)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厦门海关、青岛海关等
起草人:颜伟民、赵子彦、魏彧展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