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饮用水生物毒性发光细菌检测方法 (SN/T 5103-2019)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深圳海关、深圳市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青岛海关、深圳图普科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顾大勇、马赛、辛本强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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