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用热导式高浓度甲烷传感器 (AQ 6204-2006)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采矿业。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
起草人:樊荣、于庆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导原理检测瓦斯抽放浓度的甲烷传感器。
瓦斯抽放用热导式高浓度甲烷传感器 (AQ 6204-2006)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采矿业。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
起草人:樊荣、于庆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导原理检测瓦斯抽放浓度的甲烷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