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第14部分:腐生葡萄球菌 (SN/T 2206.14-2017)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石建华、王毅谦、李晓虹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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