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 再生纤维素纤维与棉的定量分析 第4部分:硫酸法 (SN/T 3315.4-2012)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李丽霞、陈宝喜、刘东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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