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8部分:复用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 220.8-2008)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