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氧剂 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十八碳醇酯和亚磷酸三(2,4-二叔丁基苯基)酯复配物(1076/168) (HG/T 5467-2018)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明成、张守强、刘毓民 等
抗氧剂 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十八碳醇酯和亚磷酸三(2,4-二叔丁基苯基)酯复配物(1076/168) (HG/T 5467-2018)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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