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甲酸钠 (HG/T 5390-2018)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安阳九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孙彩虹、庞玉娜、薛建军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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