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丙醚原药 (HG/T 5239-2017)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于亮、邢君、谷兵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