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用过碳酰胺 (HG/T 5212-2017)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国家洗漱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肥学院等
起草人:张林、周元元、郭凤鑫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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