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4510.1-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胡哲、成勇、叶亦旭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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