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3部分:风险交流 (SN/T 4346.3-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陆敏、毕英杰、林少佳 等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3部分:风险交流 (SN/T 4346.3-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陆敏、毕英杰、林少佳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