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10部分:保障 (SN/T 4346.10-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毕英杰、吴志茹、王冰 等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10部分:保障 (SN/T 4346.10-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毕英杰、吴志茹、王冰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