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硝酸铵钾 (HG/T 4852-2016)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一、刘晓霞、陶兴亮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