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用气体 一氧化碳 (SJ/T 11517-2015)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华爱色谱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华南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万华、王新鹏、吴平修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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