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 第2部分:对排放、环境、事故或事故后监测功能的要求 (EJ/T 1097.2-2014) 主管部门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起草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西安核仪器厂
起草人:张京长、梁平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