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直流电源系统用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蓄电池容量放电测试仪 (DL/T 1397.2-2014)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
起草人:李晶、胡灿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