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选举场地要求 (MZ/T 029-2012)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起草单位: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等
起草人:肖唐镖、王江伟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