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 (SL 595-2013)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起草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黄河水利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局等
起草人:汪自力、许雨新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