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8部分:制冷设备 (NB/T 20039.18-2014)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任莉、范俊宁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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