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 (SB/T 10429-2007)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起草单位: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陈锡时、韩建华 等
本标准适用于连锁或独立经营的家电专业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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