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经营技术规范 (SB/T 10509-2008)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起草单位: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等
起草人:王捷、王黎 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提供SPA为特色服务项目的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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