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剂 氨基三亚甲基膦酸钠盐 (HG/T 4328-2012)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等
起草人:李翠娥、白莹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