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应用规范 第3部分:比对结果复核认定调用接口 (GA 783.3-2008)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等
起草人:王瑛玮、周新民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