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2部分:基本要求 (YY 0719.2-2009) 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陈靖云、何涛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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