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婴儿光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YY 0669-2008) 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叶岳顺、郑建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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