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安全 第26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用电安全 (MH/T 3011.26-2008) 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刘燕川、秦开政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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