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4部分: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 (GA 30.4-2008)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赵永顺、啜凤英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