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送网承载以太网(EoT)技术要求 第5部分:以太网专线(EPL)业务和以太网虚拟专线(EVPL)业务 (YD/T 1948.5-2011)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李伟、李芳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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