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消防车 (GA 442-2003)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王延才、武镜华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