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度聚焦超声(HIFU)治疗系统 (YY 0592-2005) 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等
起草人:忙安石、张德俊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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