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高频地空通信地面设备通用规范 第1部分:甚高频设备技术要求 (MH 4001.1-1995) 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