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鸡蛋 (SB/T 10277-1997) 主管部门为国内贸易部。
起草单位:江苏省食品总公司
起草人:李玉保、黄利文等
本标准适用于鲜鸡蛋的收购、贮存、销售和供再加工的原料。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