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氧化铈 (XB/T 222-2008)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世纪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李冬、王静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