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 水封式 (YY 0583-2005) 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天台县双星医疗器械厂、上海契斯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陈长法、金耀辉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